综合信息
 领导在线
 部门区县
 社会大观
 公共服务
 国际大事
 港澳台
 在线访谈
 专题报道
 
   您的位置: 首页 >> 时事频道 >> 讲话文述



环境保护:我市煤化工基地建设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2007-08-23


                  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廖 军

  我市是全国化工原料煤主产地之一,发展煤化工产业具有成本和价格上的优势。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建设全国重要的煤化工基地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下,全市煤化工产业发展迅速。截止2006年底,全市已形成157万吨合成氨、262万吨尿素、34万吨甲醇生产能力,成为我市仅次于煤、电以外的第三大支柱产业。“十一五”期间,我市对重大煤化工项目进行了布局,规划了巴公、高平西部、沁水、北留—周村四个煤化工业园区,力争在“十一五”末期再建成14个煤化工项目,形成308万吨合成氨、510万吨尿素、404万吨甲醇、155万吨二甲醚、10万吨合成油的生产能力,建成全国重要的煤化工基地。

  随着我市煤化工基地建设的快速推进,我市生态环境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众所周知,煤化工项目由于工艺流程长,能源利用效率低,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废渣、废水和有害废气数量大,是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以水资源和水环境为例,煤化工企业生产合成氨用水的复用率最高可达到90%,但每吨合成氨还需耗新水4.2吨,每吨尿素需耗新水18吨。一个大型煤化工企业年用水量一般高达几千万立方米,相当于一些地区十几万人口的水资源占有量或100多平方公里的水资源保有量。我市人均水资源量为626立方米。按照国际标准人均1000立方米以下为极度缺水区。水资源的限制将是我市煤化工基地建设中的瓶颈之一。从水污染防治方面来分析,煤化工企业对水污染的破坏是十分严重的。以丹河流域为例,2006年已投入生产的9个煤化工项目,年排放COD2543吨、氨氮1100吨。而丹河允许的纳污量为COD1472.63吨,氨氮73.76吨。仅9个煤化工项目就分别超出水环境容量近1倍和15倍。如果加上其它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的COD和氨氮的排放量,那么超出水环境容量的程度更为严重。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煤化工基地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同步推进,实现市域GDP的绿色化,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因此,在我市的煤化工基地建设中必须始终注意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树立科学理念,确立环保优先地位

  首先,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是最珍贵、最有限的发展资源的观念,确立环保优先的理念,准确把握国家的产业政策,积极设置环保“门槛”,严格环境准入制度。紧紧围绕建设“大型、先进、集约、联合”现代煤化工体系的定位,努力使煤化工基地建设实现经济持续增长,排污持续下降,生态持续发展。其次,要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确立绿色煤化工理念,坚持把生态平衡、资源节约贯彻于煤化工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切实做到项目建设与生态保护相统一,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经济增长与生态良好相一致,努力实现产业发展由高能耗、高消耗、高污染的传统煤化工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低污染的绿色煤化工转变。第三,按照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原则,确立循环经济的理念。要统筹规划好煤化工园区的开发和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大力发展清洁生产以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成本。积极探索和实践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再循环的煤化工园区经济发展模式。坚持把培植煤化工产业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集中做大下游,积极推进中游,全力突破上游。进一步拉长产业链条,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层次,培育产业特色。通过产业链的培植与整合,努力走出一条专业化、特色化、链锁化、创新化的煤化工产业发展之路。

  二、建立科学机制,强化环保监督管理

  1、项目准入机制。要严把项目进园区关,凡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以引进高新技术项目为主;凡是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的,以引进资源消耗低、经济效益好、产品质量高的项目为主;凡是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则坚决拒之园区之外。要建立项目预审制度,对项目的规划选址、工艺技术、污染物排放以及治污设施建设方案等进行严格把关,按照链条式发展和循环经济的理念进行有效整合和统筹规划。

  2、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健全环保公众参与机制,是提高环境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的迫切需要。在项目环评时,要广泛征求群众,特别是项目所在地周边群众对环境质量、拟建项目可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等方面意见,鼓励广大群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真正做到环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在项目运行中,坚持定期公布区域环境质量、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治污设施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意见较大、反映强烈的项目,要及时组织专家进行深入论证,进一步调整优化工艺路线,细化治污设施建设方案,并及时征求群众意见。必要时可聘请煤化工园区的环保公众监督员,对园区环保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全天侯的监督。

  3、监督处罚机制。一是加大环境执法管理力度。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积极督促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等国家和地方性环境管理制度。对已投产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引进先进工艺技术,实施清洁生产,切实把污染物消除在生产过程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地实现污染物的资源化、无害化,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二是加大区域环境监测力度。建立环保部门、煤化工园区和企业三级环保监督网络。建立健全企业环保工作档案,及时掌握企业环保工作动态,不断加大区域环境监测力度。对区域环境,市、县(市、区)两级环境监测站,要定期对重点企业进行监测,特别是对丹河、沁河水域的水质情况进行重点监测,为实施科学、及时、有效的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三是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凡是违反环保法规、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一经查实,该停产的坚决停产整顿,该处罚的坚决严厉处罚,并及时对外公布。

  4、预警应急机制。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机制,既是提升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突发事件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又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煤化工园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要积极引导、督促煤化工企业进一步识别重大风险源,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针对重大风险源,储备事故救急物资,定期组织实战演练,确保企业环境安全。

  三、做好科学规划,加大环保投资力度

  1、切实做好园区总体规划和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我国基础煤化工产品生产能力已经过剩,而且污染排放严重已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我市发展煤化工不能走“从小到大、从土到洋”的滚动发展道路。新建和改扩建煤化工企业无论是产业规模、装备技术水平、环保水平还是经营管理水平,必须在短期内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经济效益与油气化工相比要有竞争力,否则就有被市场淘汰或被环保否决的可能性。要采取得力措施关小扶大,淘汰落后工艺和装置,进行行业整合,大幅度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关联度。要以技术创新推动煤化工产业的优化发展,延伸产业链条,开发深度加工的高技术产品,占领行业发展的制高点。同时,在煤化工企业中大力推行环境标志制度、清洁生产制度以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努力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

  2、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大力推进区域环境基础设施、集中污染治理设施、环境管理体系等环保基础建设,确保有效保护区域整体环境,降低区域环境和社会风险。目前,我市已投产的煤化工企业生产的废水还不能达到集中排放和治理,这给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对此,要进一步进行科学论证和规划,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园区集中排污和综合治理。对新建煤化工项目,环保部分投资概算要占到总投资的20%以上,确保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

  3、加大园区生态建设投入。正确处理项目建设与生态建设的关系,适度缩减工业用地规模,留足生态建设用地。科学规划生态系统和绿化带的空间布局,着力建设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绿色煤化工园区。

  总之,我市发展煤化工产业既要慎重考虑环境容量的风险,又要仔细研究市场和技术的风险,更要统筹与相关产业的发展,特别是水资源的协调发展;要坚持循环经济的原则,走大型化、基地化的路子,发展开放式的产业链条;要坚持安全发展,认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要切实加强自主创新的能力,走绿色高新精细化工之路。通过全社会的不懈努力,力争在市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把我市建设成为山清水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类宜居城市。

 【 放大字体】  【恢复字体】  【缩小字体】  【我要打印 】  【编辑信箱
相关新闻
晋城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晋城在线"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晋城市信息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晋城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 稿件来源:晋城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晋城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按作者意愿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