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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正式出台《乡村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

2008-04-28



    (本网讯 通讯员王肖敏报道)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基层计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有效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的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市人口计生委结合工作实际,在通过去年一年多时间的试行阶段,广泛收集征求各级人口计生工作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于近日正式出台了《晋城市乡村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

    规范共分经常性工作、例会工作、档案管理工作三大部分。经常性管理工作涵盖了宣传教育、政策法规、信息统计、技术服务、流动人口等人口计生工作的各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程序,强化了基层计生干部职责;例会工作明确规定了基层计生工作例会时间、参会人员、会议内容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引导基层创建健康高效的例会制度;档案管理规范则对人口计生工作文件、记录、报表等人口资料的管理和保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确保人口计生工作资料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规范下发后,市人口计生委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基层计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会管理、能服务的计生队伍,为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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