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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农业局

2007-10-17 00:00:00



晋城市农业局主要职责

    晋城市农业局(原晋城市农牧局)成立于1985年,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农业工作的职能部门。在2001年进行机构改革时,市农业局与原市农委合并,挂市农业局和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块牌子。现全局共有在编人员116人,局领导班子由1名局长、4名副局长、1名纪检组长、1名总农艺师、1名助理调研员和蔬菜办主任组成,平均年龄49岁,是一个求真务实、团结奋进的领导班子。

    局机关设有办公室、发展计划与综合科、种植业管理科、农村工作与经营管理科、农业行政执法与扶贫开发科、科技教育与外经外事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产业化经营指导科8个行政科室和监察室、审计科2个派驻科室。设技术站、植保站、土肥站、蚕果站、农广校、经管站、环保站、蔬菜办、蚕研所、果研所、种子站、种子公司、太行农网、奶牛场以及农业技术培训中心,绿欣农产品批发市场16个事业单位。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和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农业产业政策,  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全市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大宗农产品的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财政补贴政策建议:促进全市种植业和加工业的迅速发展。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全市社会化服务体系、 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整农村各种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和大宗农产品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抓好农业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和粮食自给工程建设;组织协调菜蓝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进出口的建议。

    (五)研究制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农科教结合战略;组织重大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对乡村两级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  负责农业宣传工作。

    (六)组织农业资源、  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耕地、草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保护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七)按国家制定的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负责农业各产业产品和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市场准入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全市生产及引进种子、肥料、农药等产品的登记工作;  组织指导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八)组织农药药政、药检、植检工作;组织监督对全市植物和种子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九)组织有关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改革和农村小康建设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宏观指导农村基层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小城镇建设;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农业综合开发领导组的协调工作。

    (十一)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局属单位改革,监督直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权限管理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安全生产等工作。

    (十二)承担农机、农业综合开发、畜牧兽医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综合协调市直农口各局和涉农部门的工作。

    (十四)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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